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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申请事项的通知
2012/04/06 12:08:11   mayh

各有关学院: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自2012年起在面上项目中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在当年结题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择优遴选取得突出进展、具有创新潜力的项目负责人,予以面上项目连续资助。为做好2012年度“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的科学技术人员,可以申请“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

1.2009年获得资助、将于2012年12月结题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

2.符合面上项目对申请人的基本条件要求。

二、限项规定

1.符合“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申请条件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范围。

2.符合“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申请条件、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时,不受“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的限制。

3.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面上项目和“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申请人如果在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已经申请了面上项目,将不能申请“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本通知和《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不符合通知和《项目指南》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申请人应当按照“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资助类别选择“面上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青年-面上连续资助”,申请代码1与原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保持一致,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不得更改;申请代码2可以由申请人自行选择。

3.符合“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申请条件、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申请人,不再需要提供由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撰写的推荐信;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申请人,应当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4.“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的起止年月填写“2013年1月-2016年12月”。平均资助强度与面上项目相同,请参照《项目指南》中相关科学部的面上项目资助强度说明、实事求是地提出经费申请。

5.2012年度“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撰写方式,申请人向科技处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于4月16日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两份,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导师同意函等除外)。

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联系人:蒋红花 李皓

联系电话:86180024 86180921

附件: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科技处

2012.4.5

上一条:学校修订印发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下一条:关于转发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统计科研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鲁统字【2012】18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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