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师范大学重大攻关项目(人文社科类)培育计划实施办法》,社会科学处决定启动山东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培育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立项目的。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推进科研创新,提高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核心竞争力,产出高水平成果,培育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提升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能力,促进人文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2.选题要求。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紧密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应重点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新部署,针对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结合学术研究前沿,提出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选题。
选题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主攻方向,体现有限规模和突出重点的原则,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能够通过联合攻关形成集成优势,取得具有重大学术影响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选题要避免与已立项的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复。
1.申报人须为我校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或研究人员。
2.申报的项目符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基本条件要求,具有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和高水平的研究团队。
1.申请人须认真填写《山东师范大学重大攻关项目(人文社科类)培育计划申请书》一式六份,经所在单位资格审查后,统一报送至社会科学处。
各单位须于2013年1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社科处,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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