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开展2015年“冬日暖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资助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在校孤儿学生。(根据实际情况,没有名额要求)
(二)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一新生,或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的其他年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资助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态度认真,勤奋刻苦;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资助内容
符合资助对象(一)的学生发放羽绒服1件、运动鞋1双;符合资助对象(二)的学生发放羽绒服1件。
四、工作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二)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年级上报推荐的候选人情况进行综合审核,确定初审名单,并将受助学生信息汇总表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校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最后确定资助名单。
五、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全面梳理本单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重点关注孤儿和单亲家庭学生,真正把学校的温暖送到急需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手中。
(二)请各学院于11月9日(周一)前将受助学生信息表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孙珂 邮箱:360343369@qq.com,电话:90269。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11月4日
附件【附件1:山东师范大学2015-2016学年“冬日暖阳”行动受助学生信息表.xls】已下载6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