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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和“百佳团支书”校级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5/10/26 21:42:33 先优表彰  gkxsh

各团总支:

近期,团中央将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创建和“百佳团支书”寻访活动,根据上级团组织的统一安排,现就校级选拔推荐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关于在大中学生中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通知》精神,选树一批可亲可敬可学的团支部和团支书典型,示范引领广大青年学生进一步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重要要求。

二、活动范围

各基层团支部

三、遴选条件

1.示范团支部:

(1)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要求,在“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工作成绩较为突出。

(2)组织设置、基础团务、工作制度等方面较为规范和健全,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团结一致,在团员学生中有较高认同度。

(3)积极参与和开展科技创新创业创优、“遵纪守法、尊师乐学”专题教育活动、“师大之春”系列活动、“三下乡”社会实践、“三走”活动、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等学校共青团重点工作和活动,在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方面有积极探索和实际成效。

2.百佳团支书:

从“示范团支部”的团支书中进一步遴选产生。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品格优良,作风过硬,学习成绩较为优秀,能够发挥榜样带头作用。

(3)热爱团的岗位,所在支部工作开展规范,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取得较为突出成绩。

(4)密切联系同学,竭诚服务同学,在团员学生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号召力。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团支部进行申请,筛选出符合条件、特点突出、工作得力、能够作为代表的团支部报送学校团委,参加校级选拔活动,优秀团支部和团支书将推荐参加全省遴选。文字材料的组织撰写要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凸显成效。

2.每个单位最多报送1个团支部和1名团支书。根据文件要求,该团支书应是推报团支部的团支书。学校将通过评选推荐5个团支部及其团支书参加全省、全国评选。

3.请各单位于10月28日(周三)中午下班前将“示范团支部”候选集体和“百佳团支书”候选个人申报表(见附件1、附件2)纸质版一份盖章后送至两校区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邮箱:tw@sdnu.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王聪,电话:91861。

团委

2015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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